走過四五月份火熱的求職招聘季,眾多求職者找到了自己心儀的工作。入職之初,勞動合同的訂立至關重要。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權(quán)利義務“明白紙”,關乎勞動者的各項勞動保障權(quán)益,也是用人單位規(guī)范管理、依法用工的重要依據(jù)。本期“政策直通車”,圍繞勞動合同訂立中的一些常見問題,結(jié)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的規(guī)定,為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釋疑解惑、提供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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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系從何時建立?建立勞動關系后,最遲應該在多長時間內(nèi)訂立勞動合同?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就是說,法律提倡用人單位在建立勞動關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用工之日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在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nèi)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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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哪些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nèi)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未載明上述必備條款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019年,人社部發(fā)布《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包含《勞動合同(通用)》和《勞動合同(勞務派遣)》等示范文本。該文本雖不具有強制性,但能更好地指導、規(guī)范勞動合同簽訂行為,減少用人單位用工管理風險,充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quán)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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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期限可以分為哪幾種?哪些情形,勞動者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有5種情形,勞動者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雙方同意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的;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連續(xù)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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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如何規(guī)定?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試用期的期限應當和勞動合同期限相對應。其中,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1年以上不滿3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有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未滿3個月的;同一勞動者已經(jīng)被同一用人單位試用過的。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違法約定試用期,且違法部分已經(jīng)履行的,用人單位將受到相應的懲罰,即,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jīng)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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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約定不明,
如何確定工資標準?
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但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并未明確約定勞動報酬標準,經(jīng)常出現(xiàn)類似于“乙方(勞動者)工資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模糊約定。
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作出了相應規(guī)定。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fā)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xié)商勞動報酬標準;協(xié)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guī)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這也就是說,在合同約定不明的情況下,要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勞動者的工資標準。
所謂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于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業(yè)績的勞動者,應給予同等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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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由勞動者支付違約金嗎?
違約金,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按照合同的約定,為其違約行為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
勞動合同不同于與一般的民事合同,用人單位在有且只有兩種情形下可以約定由勞動者支付違約金;否則,約定無效。
一是服務期違約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服務期協(xié)議,并約定服務期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且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是競業(yè)限制違約金。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的,應當按約定標準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競業(yè)限制僅適用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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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樣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違反該原則,將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包括3種情形: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quán)利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gòu)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沒有法律效力。但是,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shù)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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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有什么后果?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每月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nèi),經(jīng)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有權(quán)終止勞動關系,除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外,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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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電子勞動合同后,勞動者能否向用人單位索要紙質(zhì)合同?
電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民法典》《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以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shù)據(jù)電文為載體,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訂立的勞動合同。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人社廳函〔2020〕33號)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電子勞動合同簽訂后,用人單位要提示勞動者及時下載和保存電子勞動合同文本,告知勞動者查看、下載電子勞動合同的方法,并確保勞動者可以使用常用設備隨時查看、下載、打印電子勞動合同的完整內(nèi)容。勞動者需要電子勞動合同紙質(zhì)文本的,用人單位仍有義務免費提供,并通過蓋章等方式證明與數(shù)據(jù)電文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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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怎么辦?
勞動合同經(jīng)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后,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對用人單位處以2000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由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動者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等
文字整理丨魯志峰 李歡樂 賈熠娟
漫畫制作丨趙乃育
編輯丨邱 曼